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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利剑护蕾】致广大师生、家长的一封信!

发布时间:2024-04-30 17:41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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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家长、亲爱的同学们:

你们好!“五一”假期即将来临,同学们将迎来一个美好的假日,但是不论开启怎样的假期模式,交通安全可不能“放假”。假期学生交通安全,是每一位学生家长的重要责任,也是我们最大的牵挂。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警大队整理了一份假期学生交通安全提示,方便学生及家长学习掌握,祝广大师生、家长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!

注意骑乘安全

一、学法守法,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。要认真学习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积极维护交通秩序,12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、三轮车上路,16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。严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。

二、严禁骑乘改装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参与“炫技”“炸街”、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
三、骑车出行也要遵守交通规则,靠右行驶、不闯红灯、不超速、不逆行,不并排骑行打闹嬉戏。通过交叉路口时同学们应下车推行,骑乘电动自行车都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,不违法载人,不加装遮阳伞。

四、要注意躲避和远离车辆盲区。各类车辆都有盲区,学生自己步行或骑行上下学时应注意远离避让大型客车、货车,途中不玩手机注意观察周边情况。

五、同学们乘坐校车上下学时,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校车,拒绝乘坐“黑校车”等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车辆,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载客行为。

注意步行安全

一、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,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,要靠路右边行走。

二、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,做到“红灯停,绿灯行,黄灯亮了等一等”,走人行横道要“一停二看三通过”。

三、通过无人行横道的道路,横穿马路要先确认安全后再通过。

四、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追逐打闹,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。

五、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,不可迂回穿行,不要突然横穿猛跑,突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等行为。

加强教育引导

一、家长要做好孩子的监护人,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行驶,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车上路行驶,禁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孩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。

二、广大家长切勿将摩托车、电动车交给孩子驾驶,家长应妥善保管好车钥匙,防止孩子私自违规驾驶。

三、出行出游,家长要规范自己的行为,以身示范、言传身教,教育引导孩子文明交通,学习交通法律法规。

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是家庭的希望,假期学生安全,是学校,家长和我们最大的牵挂。意外难以预测,但事故伤害却可以减少,安全警钟长鸣,快乐度过假期,让我们共同为孩子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!

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

2024年4月30日

文章来源:晋宁公安
编辑:陈慧颖
审核:梁   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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